来源:米乐游戏下载 发布时间:2024-10-27 02:35: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武隆区坚定不移落实河长制,在工作实践中,建立了以抓责任落实、促问题整改为主要目标的“1233”工作机制,即“一巡二函三单三报”,助推武隆以工作机制建设为抓手,压实河长查河、治河、管河责任,统筹各部门推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为推动全国河长制落地落实,实现河流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工作机制创新范例。
【引 言】习格外的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做重要指示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绿水青山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话语语重心长、振聋发聩。重庆市武隆区以山水而闻名,是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基于“国之大者所系、生态底色所向、民生福祉所盼”,彰显武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泊的坚定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鲜明态度,解决部分河长消极懈怠、巡河质量不高等问题,武隆区始终把习念兹在兹的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认真聚焦“实”的基调,探索创建“1233”河流管护闭环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实现河流全过程管理,推动河长制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武隆区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地处大娄山与武陵山的交错地带,长江中游支流乌江横贯境内,发育形成了溶洞、峡谷、峰丛等独特而丰富的喀斯特地质奇观,是长江三峡库区集雄、奇、险、峻、秀、幽、绝等特色于一身的旅游胜地。
武隆辖区河流众多,水文丰沛,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99条,管好治好河流,守护良好生态,成为落实河长制的题中之义。自启动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武隆对长江一级支流乌江到细小河沟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确定353名河长,大小河流有了“健康守护人”。多年来,通过诸多务实举措,推动河流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河长制真正的完成“有名有责”“有能有效”。武隆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誉称号,芙蓉江获评中国“最美河流”。
习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生态环境保护要久久为功。为此,武隆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创新探索形成了“1233”河流管护工作机制,通过抓牢各级河长履职这一关键,压实河长查河、治河、管河“三实”责任,统筹各部门推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有效推动全区河长制落地落实、纵深推进、久久为功。
武隆区紧扣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在具体实践中总结探索治河之策,针对部分河流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巡河质量不高、察觉缺陷不足、问题整改拖沓等现象,创新构建了“1233”,即“一巡二函三单三报”的管河治河工作机制,既解决现实问题,又提供长期路径。
“一巡”,即巡河巡查。一是镇村级河长常态化广泛巡查。发挥镇村级河长网格化作用,常态化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每条细小河流开展广泛巡查,从源头污染到察觉缺陷分类形成难易程度情况后及时整改并上报区河长办。二是流域河长适时化全面巡查。发挥流域河长牵头作用,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流域河流开展巡查,特别是在区级河长巡河之前,就河流水质变化、河库“四乱”“三排”、污水“三率”等内容开展全面巡查,梳理察觉缺陷及拟出合理解决措施后报告区级河长,便于区级河长巡河时推动处理问题。三是区级河长定时化重点巡查。发挥区级河长统筹协调作用,每季度对负责河流至少开展一次巡查,以现场办公方式重点针对上一阶段安排问题的整改事项及新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统筹调度,全方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武隆区三级“河长”累计巡河巡岸达12215次,共计察觉缺陷167个,为发现并推动辖区河流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
“两函”,即履职提示函和问题提示函。一是发送履职提示函。区河长办按要求,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应的区级河长发送履职提示函,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巡河时间提示、最新河长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或上级要求、上一次巡河问题交办事项及推进情况等,为及时提醒其履职当好参谋。二是发送问题提示函。区河长办根据前期巡查收集及镇村级河长上报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整理形成问题提示函并及时发送给相应的区级河长,逐项说明问题性质、所涉范围、解决措施建议等,为区级河长推动问题解决及时提供决策依据。2022年,武隆区河长办共发出履职和问题提示函60余份,督促解决河流问题38个。特别是,2022年河长换届后,区河长办针对各级新任河长工作职能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流程不够清晰、工作推进乏力的现象,充分的发挥“两函”作用,促进并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及时规范和正常有序。
“三单”,即问题、任务、督查三张清单。根据问题、任务、督查三张清单先后时限要求,首先,由区河长办将河流问题整理形成“问题单”,明确问题解决时限和治理效果,并交办到涉及的乡镇(街道)级河长或责任部门。其次,由乡镇(街道)级河长及责任部门建立相应的“任务单”,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员、具体解决措施全面予以整改落实。最后,由区河长办对久拖不决、治理效果不佳的情况,以“督办单”形式予以督办,并建立“两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协同联防机制,充分的发挥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检察磋商、公益诉讼等职能,形成打击震慑,为推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提供强力支撑。二是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由区河长办根据问题整改情况适时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对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直至追责问责。2022年,武隆区河长办向11个责任单位开出问题清单50余份,涉及问题83个,整改83个,开展督查督办30余次,督促责任单位销号整改问题67个,整改率100%。
“三报”,即问题整改报告、履职报告、区级河长述职报告。根据各级河长履职工作实际,按要求和程序适时报送相关情况。针对区级河长交办的问题,责任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形成书面问题整改报告报区河长办。针对乡镇(街道)级河长、流域河长办及责任部门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每半年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级河长。针对区级河长履职情况,要求其每年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在区总河长会上述职。2022年,区河长办收到问题整改报告83份,报送区级河长履职报告192份,11位区级河长分别在总河长会上对所管辖河流涉及流域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述职。
“1233”闭环工作机制的构建及实施,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河长制落实过程中出现的联而不合、推而不动、为而无果的难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组织体系更健全。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联动、责任、网格等五大机构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解决了河长制工作无人做的问题。二是强化整合资源,水岸共治更加有效。整合投入资金1.24亿元,有序推进了智慧河流建设、“一河一策”、水质监测、“三实、三排、三乱、三率”专项治理、河林共治、“清河护岸净水保水”专项行动等6个重点工作,解决了河长制工作无钱做的问题。三是强化机制完善,长效治理更有力。建立完善了河长制工作的“巡查暗访”“视频曝光”“定期调度”“常态化巡河”“督查督办”“追责问责”6个机制,探索创新了“1233”工作机制,解决了河长制工作无机制保障的问题。
“1233”闭环工作机制的构建及实施,让武隆全区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成效直观可感,群众认可度、满意度直线上升。
一是整治有力。2022年,武隆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5万亩,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生态修复12.1万亩,治理污水乱排47处,拆除违建21处,开展联合执法65次,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68件,处罚19.76万元,排查明显问题93个,整改完成率100%。二是成效显著。2022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乌江、芙蓉江、大溪河3条河流水质均为Ⅱ类以上,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市第二位,3个国控断面(乌江白马断面、芙蓉江芙蓉洞码头断面、大溪河鸭江断面)、3个市控断面(乌江白涛断面、木棕河马金断面、石梁河长坝断面)达标率100%,市级综合目标考核获同类区县前列。三是群众满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解决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水源污染、污水乱排等问题。如,妥善解决2022年6月龙溪河梦冲塘村60余户水源“被污染”问题及7月芙蓉江被白色泡沫和绿色漂浮物“污染”问题,虽然最后都证实是藻类植物覆盖所致,并未造成水体污染,但整个事件中,工作组处置方式和效率都得到群众认可。
“1233”闭环工作机制的构建及实施,让武隆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质量更佳。
当前,武隆正全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地纷纷围绕辖区江、河、湖、库做起水文章,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相继发力,乌江银盘电站电力供给充足、芙蓉江上游客络绎不绝、大溪河岸桃李成林、木综河畔稻香荷美,“三产融合”相得益彰。尤其是生态旅游最显活力,以水为媒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日益增多,旅游产业带动效应更加凸显。2023年一季度,武隆区接待海内外游客883.8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1.83亿元,真正将绿水青山变现为“金山银山”。
(一)注重抓住“关键少数”,念好“紧箍咒”。河长制就是河长负责制,河长是河流治理、管护的第一责任人,是推动水环境治理的 “关键少数”。通过实施“1233”工作机制,对“关键少数”念好必须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的“紧箍咒”,确保顺利全方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注重层层传导压力,亮出“金箍棒”。集中围绕河流水质、河库“四乱”“三排”、污水“三率”等具体工作任务,亮出督查考核“金箍棒”,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政绩目标考核,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效。
(三)注重跟踪督办问效,畅通“取经路”。加强“1233”工作机制过程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跟踪问效、跟踪问责,并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保障上予以统筹支持,及时清除“路障石”,打通“肠梗阻”,畅通做好河长制工作的“取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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